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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婦聯會駁斥自由時報29日報導

11月30日--婦聯會駁斥自由時報29日報導

有關自由時報昨(29)日報導黨產會痛批婦聯會「無權動用」財產捐贈給國內各公益團體,且「捐款流向無人可監管」一事,婦聯會嚴正駁斥如下:本次公益捐贈係以婦聯會與黨產會間的訴訟勝訴為前提,屆時婦聯會財產既非不當取得,自然有權自主運用,捐贈公益團體有何不可?且各公益團體除提出明確計畫外,亦需依約結案報銷以昭公信,豈會無人監督?黨產會身為行政機關,不思給予民眾正確法律觀念,卻以似是而非之說詞誤導輿論,實非法治國行政機關所應有之行徑,反倒近似歷史上清算政敵之御用東廠,實不可取。
 
婦聯會表示:黨產會罔顧事實與證據,以違法違憲的黨產條例逕行處分,下行政命令將本會財產收歸國有,嚴重侵害本會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該行政處分已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停止執行,本會已提起撤銷訴訟,並有充分信心可取得最終之勝利,並決定未來勝訴後,提撥新台幣200億元定向捐贈第三方公益團體,服務社會有需要的族群,與該等團體簽訂附條件之捐贈契約。未來如勝訴確定,黨產會即無從主張本會財產收歸國有,本會之財產亦非「不當黨產」,則本會屆時為何無權動用?為何不能捐贈予需要幫助的社福機構?黨產會前述言論之荒謬與不合邏輯,不言可喻。
 
婦聯會說:本會審核通過捐助之公益機構,均已提出確實可行之計畫,不僅經過本會常委會多次嚴格審查,捐贈契約亦要求各機構必須檢具單據核銷,如屬多年度計畫,亦須提出年度結案報告及次年度工作計畫及預算,經本會同意後始得動撥,何來捐款流向無人可監管之情事?本會絕未試圖利用社福團體操弄輿論,亦絕無誤導國家不讓人做公益之意圖,倒是希望黨產會不斷阻撓本會公益捐贈之同時,能想想為何短時間內有這麼多需要經費的公益團體向本會提出申請,而不向民進黨政府求援?
 
至於黨產會批評婦聯會的款項是387億,「就算要還給全民,款項也是387億,不只200億。」婦聯會表示,感謝黨產會認可本次捐贈的公益性質。200億元是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提撥作定向捐贈的數額,全部財產拿回後,其餘金額也將依章程作公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