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台灣民主需要客觀公正的媒體

台灣民主需要客觀公正的媒體
今天的台灣,形式上民主,但是行政、立法、司法權都被掌控在一黨的手上,人民的權益要想得到保障,只有最後一道防線,就是公正而負責的新聞媒體。
西方民主的實驗經驗,權力造成腐敗,掌握權力的既得利益者,可能掌握行政、立法,甚至司法的公正,唯獨不能隨心控制的,是自由而負責任的新聞事業。
所以,新聞媒體被稱為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權”,負有監督政府的任務,媒體須自覺於社會責任,通常是站在政府的對立面,不能討好政府。
對於政府所說的話,媒體有責任去做查證,而不是一概照單全收,須就正反意見作平衡報導,這就是社會大眾所要的“知的權利”,人民了解真正的事實,才能作出正確判斷,這是民主政治的根基所在,也是人們相信民主是較佳的政治體制的原因。
所以,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媒體應獨立於政治體制之外,為全民的利益,監督政府,避免政府獨大,專恣弄權
可惜,今天的台灣缺少獨立自主的媒體,多數媒體忘記了自己的社會責任,打開電視看看,見到的都是些街頭爭吵酒駕車禍等亂象,至於國家大政,政府說什麼,就報導什麼,不去質問是真是假。過去說媒體不該“人云亦云”,現在則是“政府云媒體亦云”,絕大多數媒體放棄了,或者説逃避了監督政府的责任,無怪乎政府可以為所欲為,不在乎人民悠您之口。
更有甚者,政府還刻意去操弄媒體,過去說“黨、政
軍退出媒體”,民進黨執政後有照著做嗎?政府透過嚴密的
人事部署,公有媒體都很聽話,一聲令下,或護航政策,或
撻伐對手, 動作一致,還把國際宣傳和大內宣結合運用,以
非為是,無所不能。 NCC的公正性又在何處?
痛哉!今天台灣的媒體狀況,對於一個學新聞的人來說,
與新聞倫理道德全然背道而馳,新聞事業的基本功能被埋沒
了,日益沉淪。不禁令人感嘆,威權體制可以由選舉而推翻,
但是如果媒體失去了客觀與公正,誰來曝真象於天下,以萬
民制獨栽?
(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