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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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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婦聯總會新聞稿4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100 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
婦聯總會回應稿                                 2021/11/18     有關自由時報18日引用黨產會官員追殺美齡樓的說法,婦聯會今天表示,婦聯會與美齡樓所有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訂有契約,為合法使用。     婦聯會指出,黨產會以一次過場式的聽證會即認定美齡樓為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而且其前提條件的婦聯會是否為「附隨組織」與是否有「不當取得財產」兩案仍繫屬法院審理中,黨產會竟直接越位沒收美齡樓,完全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婦聯會將依法主張權益抗爭到底。    現今黨產會並非美齡樓之所有權人,對美齡樓之現狀並無立場再加置喙,更不應對其他政府單位以太上單位的姿態下指導棋,視政府組織於無物。 https://www.nwl.org.tw/hot_407954.html 11月18日-婦聯總會回應稿 2023-03-13 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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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總會新聞稿 1100723

 

最高行突襲裁定沒收美齡樓,婦聯會絕不低頭永不放棄

 

在煙花颱風來襲的今(7/23)日下班後,最高行政法院突發新聞稿,審判長吳東都、法官胡方新、陳秀媖、林妙黛、王俊雄等五位撤銷北高行停止執行沒收美齡樓的原裁定,並逕為裁定,讓黨產會得以將美齡樓移轉國有。驚聞消息後,婦聯總會立即全員動員準備應戰,並誓言絕不低頭永不放棄!

 

婦聯總會表示,最高行政法院自最近一次人事改組後,已數度改變過去一貫的見解,以髮夾彎的邏輯為濫權的行政機關護航。最近對中華救助總會痛下殺手,已經送出明顯風向球,故對最高行的裁定震驚但不意外。

 

婦聯總會剛才已經緊急召開律師顧問會議,為未來的全方位抗爭展開準備工作,等到收到裁定書後會依序啟動。婦聯總會表示,在婦聯會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以及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的訴訟都尚未有法院終局裁定的此刻,最高行直接裁定將人民財產的美齡樓收歸國有,是踐踏人民受憲法所保障的財產權、訴訟權、更嚴重違反憲法中的禁止侵害過當原則!

 

婦聯總會表示,人民的權利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婦聯總會拒不接受最高行違憲、違法的裁定,更不會向行政濫權的黨產會低頭,將以永不放棄的精神,持續求生存、求發展、爭名譽,為人民的合法權利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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