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媒體觀察站
2
2021
3
8月17日-婦聯總會新聞回應4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100 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
婦聯總會回應稿                                 2021/11/18     有關自由時報18日引用黨產會官員追殺美齡樓的說法,婦聯會今天表示,婦聯會與美齡樓所有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訂有契約,為合法使用。     婦聯會指出,黨產會以一次過場式的聽證會即認定美齡樓為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而且其前提條件的婦聯會是否為「附隨組織」與是否有「不當取得財產」兩案仍繫屬法院審理中,黨產會竟直接越位沒收美齡樓,完全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婦聯會將依法主張權益抗爭到底。    現今黨產會並非美齡樓之所有權人,對美齡樓之現狀並無立場再加置喙,更不應對其他政府單位以太上單位的姿態下指導棋,視政府組織於無物。 https://www.nwl.org.tw/hot_407954.html 11月18日-婦聯總會回應稿 2023-03-13 2024-03-13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100 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 https://www.nwl.org.tw/hot_407954.html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 100 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19號 https://www.nwl.org.tw/hot_407954.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3-03-13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nwl.org.tw/hot_407954.html

婦聯總會新聞回應 1100817

 

有關本日自由時報記者陳鈺馥就黨產會已通知國產署逕行將美齡樓產權移轉的報導,婦聯總會表示,婦聯會的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案仍在審理未有定論,黨產會直接越過正常司法程序,以所謂「婦聯會現存利益的變形」為名沒收美齡樓,是以行政凌駕司法、不當搶奪人民財產的傲慢行徑。

 

婦聯會為捍衛人民受憲法保障的財產權與訴訟權,在五月聲請停止執行時,已同步就黨產會違法沒收美齡樓一事,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目前該案尚在等待審理。本會最近正在積極維修美齡樓的消防、防水、保全、機電等設備,務使這一棟具有高度紀念性的建築,能繼續提供公益使用。

 

敬請關心國家民主法治與婦聯會公益工作的朋友,萬勿因黨產會的橫暴作為而沮喪失望,繼續以堅忍不拔的決心,為司法的公平與國家的公義守望!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